這算是四天前的舊聞了,但是看了還是讓人寒毛直豎。美國EFF(全名 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,中文直譯似乎是電子前鋒基金會?)日前發起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(FOIA),要求政府公布說明,司法部門如何窺探、利用Facebook上的資料。而司法部的回應是這 份投影片。
投影片列出美國司法部門對Facebook、MySpace、LinkedIn、Twitter的看法,以及政府是如何使用這些網站資料的…。
不消說,裡面最引人注目的就是Facebook。LinkedIn大家用來求職,所以多半貼很公開的資料;Twitter訊息也幾乎都是公開的。而 Facebook因為要求實名註冊、建立你的朋友圈,而且是當中相對最封閉的網站,感覺上裡面有很多隱密的資料,被有心人士拿來利用會很不得了。
這份投影片也證實了,Facebook上面的個人資料對政府來說是最有幫助的,因為可以知道個人資訊、照片、聯絡方式、IP記錄、你在哪裡…還有更 多非公開資料可挖。更讓人頭皮發麻的是,司法部給Facebook的評語:” Often cooperative with emergency request.”
哇…這代表Facebook已經跟司法部門合作過很多次了?而且對於緊急請求往往相當配合?相較於該投影片給Twitter的評語是”資料不能保留 太久、總是要求法律程序”,Facebook的評語實在是讓人不得不亂聯想…。
諷刺的是,司法部如此利用Facebook追蹤罪犯,結果司法部的這個投影片最後在分析社交網站用途時,竟然還建議法庭證人,”不要在社交網站上討 論案情,想清楚再貼文”。
這篇文章主要是在ReadWriteWeb 上揭露的,而Facebook的人也在底 下留言區回應:絕大部分時間他們都會要求政府要跑完相關法律程序才行,極少數的情況是那種每分每秒都很重要的綁架案件,Facebook才會配 合,而且他們只會交出最少量的資料出去。
這份投影片是系列第一彈,也就是說未來還會有更多資料,告訴我們美國政府是如何利用這些社交網站的。
我也開始好奇對岸政府如何”使用”校內網、新浪微博這些social network了…。
引用: http://mmdays.com/2010/03/21/how_us_government_spies_facebook_and_other_social_network_sites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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